浙江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09-09-30 编者:
浙江公司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
8月27日上午,浙江公司召开了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议,时永生总经理主持学习会并作了书面发言,公司管理层、中层管理人员集体学习了《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并对公司廉洁从业现状、下一阶段工作等进行了讨论、交流。时总就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提出五点要求:
一、进一步完善企业廉洁从业机制。把廉洁从业要求融入相关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寓于企业人、财、物、事等各项权力运行全过程。
二、加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不断思考,自觉地进行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改造,提高自我约束、自我警省能力。
三、以身作则,作好表率。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要求,在经营活动和日常生活中坚决维护党纪国法和企业规章制度,在市场拓展中锐意进取,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企业利益、国家利益的关系,恪尽职守,廉洁从业,抓好管理,带好队伍。
四、认真结合省电信公司电话会议精神,围绕企业运行过程中的八个关键环节以及外包业务管理、存续资产管理等重点环节,提高管控能力和监督力度。
五、把贯彻落实《若干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实行“一票否决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公司经营层还对中层管理人员提出了廉洁从业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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